2008年10月15日

公共圖書館 08/10/09

世界人權宣言和圖書館相關的有第十九條:
人人有權享有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;此項權利包括持有主張而不受干涉的自由,和通過任何媒介和不論國界尋求、接受和傳播消息和思想的自由。

公共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
館藏發展
十四、公共圖書館館藏之徵集與選擇,應符合圖書館設置之目的,並依據當地社區環境特性、一般民眾教育程度、職業狀況等,訂定書面之館藏發展計畫,力求館藏均衡發展。
營運管理
二十七、公共圖書館應考量各類讀者需要,提供參考諮詢、資訊檢索、文獻傳遞、利用教育及特殊讀者等服務。

圖書館法
第七條
圖書館應提供其服務對象獲取公平、自由、適時及便利之圖書資訊權益。前項之服務,應受著作權法有關合理使用館藏規定之保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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